现在的人结婚是越来越晚了,因此有不少父母都会到公园的相亲角为自己的儿女相亲。其实古人也一样,面对儿女的婚事也是操碎了心。但古代和现代不同的是,古代的人结婚实在是太早了。
在古代,家里女儿十三四岁的时候,就算心里再不愿意也得为女儿找婆家了。
但是按照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来说,长期以来,一个十三、四岁的女孩,无论身体方面还是心理方面都还处于发育阶段,这么早结婚,父母亲应该很心疼吧!为何不晚几年再结婚呢?
其实,古代大多数父母也很心疼自己的女儿,并不希望女儿早嫁。但如果女儿到15岁还不结婚,父母就会受到朝廷的惩罚。那朝廷为何有此规定呢?
因为远古时期,战争频繁,人口流失就成为了每一个朝代面临的重要问题。尤其在汉代至南北朝时期,数百年的战争过后中原人口大幅度减少。
到了三国时期,更是一下子就锐减到800万。人口大量流失,导致人口成为了三国时期的重要资源。因此,当时刘备逃走,不忘带百姓一起,并不全是因为他的仁义。
汉朝建立后,连年战乱,人口还是很稀少。因此为了提高人口回流的速度,朝廷就规定:如若女子15岁未出家,父母必须缴纳罚金。久而久之,这也就成了民间的习惯,凡是家里女儿长到十三、四岁,父母就会忙着给女儿找婆家。
许多父母并不想女儿早嫁,女儿在家不仅多个暖心的小棉袄,还可以帮家里多干点活。但女儿年纪大了还不嫁人,朝廷不仅要求你交罚金,还会主动为这些女子指婚,帮助她们完成人生大事。
因为那时候的劳动生产力低下,妇女早嫁,就能早育,可以弥补劳动力短缺。而且那时的人们寿命一般都很短,平均只有四五十岁。因此那时的女子不得不早嫁早生。
虽然古代让女子早嫁早生是迫不得已,但这对于那些十几岁的女孩子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。因为这不仅牺牲了古代女子的幸福,还让她们过早地承担肩成人的重任。对于古代的那些女子来说,她们是不幸的。